公告公示
招标投标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招标投标

2024年两中心项目物业物资公开询价公告(第二次)
2024-07-10

因业务需要,南通中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公司”)两中心物业项目就所管物业项目物资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询价内容

采购内容:中宏公司两中心物业项目所需会务接待、保洁物资、工程物资、办公用品四大类。详见附件《南通中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物业项目物资合作供应商报价清单》(附件1)。

二、供货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内有出售相关物资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采购公告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8为了保证项目物资需求,供货商在南通市通州地区有供货点或承诺能够在我公司项目订货后24小时内供货(承诺书详见附件2)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询价及供货要求:

1、本次询价的物资按照会务接待、保洁物资、工程物资、办公用品四个大类,每个大类的每个子项均设有单价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意向供应商按照自身经营范围和能力对可以供货的大类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其余大类可不报价

2、意向供应商一旦选择大类报价后,对大类内带有“必填”字样的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如必填项未填,视为无效报价。

3、大类内每个子项的单价报价、综合报价(单价*数量)以及大类综合报价(所有子项综合报价之和)为必填项,如大类内的子项单价或子项综合报价必填项未填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询价按照每个大类的综合报价(所有子项综合报价之和)从低到高依次排名,选取该大类中综合报价最低的5家作为该大类的成交供应商如最终报价单位不足5家但大于3家,则全部入围;如低于3家报价,该大类报价作废。

4、本次询价中的数量为预估值,供货量按实际结算。

5、单项最高限价参照清单中推荐品牌价格,成交后原则上首选推荐品牌和规格,更换品牌和规格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推荐品牌价格。

6、采用供货后结算的模式,供应商按照物业项目需求先行供货,由物业需求项目确认签字、物业运营部审核后按月进行结算,清单和确认资料作为结算的必要依据。

7、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需提供履约保证金5000元,成交公示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指定账户,合作履约完毕无息退还。

8、合同期限:计划1年,如因项目取消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可协商提前解聘或续聘。

9、供应商应保障中宏公司各项目的消费者权益,提供货物如遇假货、过期产品、劣质产品等,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中宏公司将视其造成的影响提前解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0、本次询价主要是方便项目物资使用,项目因需求改变可能导致退换货,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退换货产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11、供应商出现无供货资质报价、制售伪劣假冒产品等损害中宏公司项目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在1年内禁止其参加中宏公司经营范围内所有合作、招投标及采购业务。

四、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响应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加盖公章)(按照附件1限价进行报价

4、诚信承诺书(附件2):供应商无需自备,现场签订;

5、其他证明供应商实力和资质的材料。

1-3项为必须提供的响应材料,4项为现场签订,5项视报价需求提供。

五、响应时间:

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4:00   

响应材料递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801南通中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13-86129079(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1:报价清单.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协议.docx



 

 

南通中宏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招采平台 廉政建设 安全生产 联系我们